2023年博士拟录取结果公示
2023-05-19 10173

一、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,现将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。

公示为拟录取结果,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,未通过审核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,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结果。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,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者,入学时(9月1日前)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,录取资格无效。

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。除资源与环境专业可接收少量定向就业外,非定向就业考生被拟录取后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按规定调入我校。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方式攻读,后又不能践行承诺,无法调档的,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的权利,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。

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,如因上述事项对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造成影响,后果由考生自负,特此提醒。


二、博士研究生关于转档案

拟录取考生须及时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电子调档函,送至档案所在单位,并于调档函上截止日期前完成调档,以免影响正常入学。往届生请于6月20日前完成调档,应届生请于9月1日前完成调档。快递方式可选择顺丰、邮政EMS、机要。


三、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

录取通知书预计于六月底寄发,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出,如有接收地址变动,需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修改通知书邮寄地址,修改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。


四、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最迟在2023年6月10日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,并将答辩通过证明材料(学位证毕业证或答辩决议或分学位委员会通过证明)扫描件及时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zb@cumtb.edu.cn(我校应届毕业生不用发)。


五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,若公示信息有误或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,请于6月1日前反映有关问题,工作日办公时间可致电010-62331208,非工作时间可发送邮件至yzb@cumtb.edu.cn,考生录取有关信息上报后,将不能修改。

如考生欲放弃我校博士拟录取资格,请于6月1日前将附件2《关于放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》(需本人手写签字)发送电子邮件至yzb@cumtb.edu.cn。逾期不进行汇报,有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
各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小组(含考核小组)负责对本单位考试和拟录取结果进行解释。设立专用监督电话。我校博士生复试录取监督电话(010-62331208)、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(010-82837456)。






附件1: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

附件2:《关于放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》